杜帮云:社群主义社会团结观探析

作者:来源:pg电子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14点击数:

作者简介:杜帮云,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后,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pg电子官方网站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为pg电子官方网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云南省民族伦理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从事伦理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代民族团结的伦理研究”,独立完成国家博士后基金项目“环境伦理与公共政策”等。专著《分配公平论》(人民出版社2013年出版),副主编《走近思想家》(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马工程”教材配套用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辅导用书》(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编写组主要成员,参与撰写《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等论著。在《思想理论教育导刊》《伦理学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等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其中C刊10余篇。《<道德情操论>之“正义”解读》《论分配公平中的收入差距问题》《公平析论》等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获黑龙江省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黑龙江省首届哲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等。

基金: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时期民族团结的伦理研究”(18BZX127)的阶段性成果。

社群主义是在挑战以罗尔斯为代表的当代自由主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个重要政治哲学流派。社群主义重共同体,把社群看作是拥有共同的价值、规范和目标的实体,因此又被称作共同体主义。社群主义在以社群为本体的基础上强调共同善、共同体认同等,这与自由主义个人原子主义相比,更有利于社会团结。社群主义与儒家整体(群体)主义有相通之处,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也有某些相似之处,探索、反思社群主义社会团结观,可为我国新时代社会团结建设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启示。

一、社群主义社会团结观的产生背景与思想渊源

(一)社群主义社会团结观因何而生

资本主义社会的到来是人类历史上的一大进步,它使社会形态实现了从“人的依赖关系”到“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质的飞跃。在它之前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个人必须依赖社会和他人才能生存。也就是说,个人必须要有团结观念和群体意识,否则就无法在社会上立足。从这种意义上看,资本主义之前社会团结具有一定的依附性、被动性。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驱使人们竞争逐利,人有了很大的自主性,独立地位明显增强。但是,这又产生了另一个问题:人情淡漠、社会分化。

与资本主义制度相适应的社会主流价值观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将个人看成是一个个孤立的原子,将社会看成是原子般的机械堆砌,由此便造成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共同体的疏离。尽管罗尔斯等自由主义思想家讲社会合作、价值共识等,但其前提仍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的优先。个人至上,社会和他人不过是实现自我目的的手段,依照这种逻辑,社会必然缺少凝聚力和向心力。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社会团结问题日益凸显。这主要表现为优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相互疏远甚至形成敌对关系,难以达成社会共识,文化、种族冲突加剧等。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与自由主义针锋相对、弥补自由主义之不足的社群主义应运而生。社群主义认为,自由主义以个人为中心,囿于个人权利和自由,不利于社会团结;而要达到社会团结,必须充分重视共同体及其作用,必须增强公民的共同体意识。

(二)社群主义社会团结观从何而来

近代以来,孔德、涂尔干、滕尼斯等社会学家都或多或少思考过社会团结问题,他们的思想对社群主义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社群主义的社会团结观更多来源于古希腊和近代注重团结的共同体伦理。

古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非常重视国家或城邦共同体,他们将共同体的善视为最高的善。柏拉图强调国家优先,提出财产公有的主张,认为不同层级的人应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由此才能实现国家的正义、和谐与团结。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和格劳孔之口说:“对于一个国家来讲,还有什么比闹分裂化一为多更恶的吗?还有什么比讲团结化多为一更善的吗?……如果同处一国,同一遭遇,个人的情感却不一样,哀乐不同,那么,团结的纽带就会中断了。……管理得最好的国家最像各部分痛痒相关的一个有机体。”亚里士多德进一步发展了柏拉图的共同体思想。他认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城邦中的个人团结起来才有力量。对此,他指出:“我们确认自然生成的城邦先于个人,就因为[个人只是城邦的组成部分,]每一个隔离的个人都不足以自给其生活,必须共同集合于城邦这个整体[才能让大家满足其需要]。凡隔离而自外于城邦的人———或是为世俗所鄙弃而无法获得人类社会组合的便利或因高傲自满而鄙弃世俗的组合的人———他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祇。”亚里士多德把各种各样的目的总称为善,并将善分为公共善与个人善,且认为公共善高于个人善。公共善即城邦的善,或者说,是城邦公民的公共利益。亚里士多德认为人天生就是政治动物,要过政治的生活,并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他指出:“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个人善指的是个人以理性为指导的生活、个人与城邦利益相一致的德性。个人德性包括正义、节制、勇敢、合群等。亚里士多德认为,个人善与共同体之善(公共善)密不可分,共同体有共同的目的或计划,共同善为共同体成员所共享,需要共同体成员共同创造、共同维护。“当城邦的公民们对他们的共同利益有共同认识,并选择同样的行为以实现共同的意见时,我们便称之为团结。”在实现共同体之善的过程中,个人德性的作用至关重要。共同体成员之所以能团结协作,是因为存在德性这根纽带。在德性共同体中,人们追求和分享共同善,过着良善的生活(即幸福的生活),从而团结在一起。可以说,德性是构成共同体的内在条件,没有优良的个人德性,就没有优良的共同体。也可以说,共同体成员共享的美德是共同体之善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与绝大多数哲学家只重视个体不一样,卢梭和黑格尔强调共同体的价值。卢梭认为私有制、利益争斗等破坏了社会团结友爱,只有通过契约建立起以公意(公共意志)为原则的政治共同体,个人才能获得自由,社会才能够团结。公意代表的是公共利益,指向全体人民的最大幸福,这与自私自利、各自为政截然不同。卢梭将以公意为原则的共同体看作是全体社会成员结合的产物,并指出:“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黑格尔受亚里士多德的影响,非常注重整体,他曾形象地指出:“割下来的手就失去了它的独立的存在,就不像原来长在身体上时那样,它的灵活性、运动、形状、颜色等等都改变了,而且它就腐烂起来了,丧失它的整个存在了。只有作为有机体的一部分,手才获得它的地位,只有经常还原到观念性的统一,它才具有实在。”黑格尔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有机体,个人是这个有机体的组成部分,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得到实现。另外,黑格尔指出,自我只有“承认”他人,才能与他人同一。“自我意识只有在一个别的自我意识里才获得它的满足。”也就是说,自我只有重视他人,才会受到他人的重视,才能实现与他人的团结。对此,有社群主义者指出:“继卢梭之后,黑格尔在具有共同目标的社会中发现了这种可能性,在那里,‘我们就是我,我就是我们’。”

二、社群主义社会团结观的主要内容与局限性

社群主义的代表人物有麦金太尔、桑德尔、沃尔泽、查尔斯·泰勒、戴维·米勒等。他们的社会团结观可概括为“共同善与社会团结”“共同体认同与社会团结”等。与自由主义社会团结观相比,社群主义社会团结观具有更坚实的基础和更强的说服力,但也存在回避所有制、忽视个体差异、封闭自我等局限性。

(一)共同善与社会团结

社群主义者注重共同善。他们所讲的共同善有两种。一是物质层面的公共利益或公共需要,譬如公共安全、公共福利等。这是相对于个人权利或个人需求等而言的。在共同善与个人权利的关系上,社群主义认为共同善优先于个人权利。社群主义批评自由主义过分关注个人权利,把权利看成是绝对的、至上的,而没有认识到个人权利是社会的、历史的产物,要受到社会和历史的制约,没有意识到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权利才能得到实现。二是精神层面的各种美德或德性。社群主义认为,共同体在追求共同善的过程中,德性实践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加强公民的美德教育。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社群主义伦理学又被称为“美德伦理学”。

社群主义认为社会团结的基础是共同善而不是个人权利。过于强调个人权利,会造成人们对公共利益的漠视,从而破坏社会团结。相反,如果人们超越自我利益而追求共同善,即把公共利益和共同的美德放在首位,培育和谐的公共关系,社会就会团结和谐。

社群主义认为人们共享的道德、价值等是团结的重要源泉。共同体拥有自己独特的道德文化,不仅可以将该共同体和其他共同体相区别,而且可以标识共同体成员独特的身份与资格。因为如果共同体成员文化相通,他们就容易达成共识,就会树立共同的理想信念,追求共同的优良生活并相互关心和帮助,从而团结在一起。

社群主义认为要合理分配社会善以实现社会团结。自由主义主张机会平等,提倡在机会平等的前提下自由竞争,然后按贡献分配。社群主义强调共同体成员的实际需要,例如,戴维·米勒认为,血缘、交往、共同的信仰和文化能使人们产生共同情感,形成团结性社群,而调节团结性社群关系的伦理原则是仁爱、同情等,适用于团结性社群的分配原则是需要(满足同胞的需要)。“米勒认为在任何社会历史条件下,都存在着那种亲密而团结的共同体,在这种共同体内,是按需分配的。”又如,沃尔策认为竞争过于激烈会破坏共同体的团结,因此,他强调应该将需要作为分配正义的一个重要原则。被分配的对象是社会成员共享的共同善,分配正义体现为对共同善的分配。社群主义关注社会善的合理分配,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维护共同体的团结。“社群主义为反对不平等提供的理由是团结,即贫富之间的巨大差距会破坏维护公民身份和培养公民美德所需要的团结。”桑德尔认为,不平等会造成穷人与富人的疏离。沃尔策认为,提供公共供给、做好社会福利工作,有助于形成紧密团结的共同体。泰勒认为,共享、命运与共是同胞团结的纽带。

共同善之于社会团结具有有限性。社群主义以共同体为基点,强调共同善,重视共同意义、共同行动、共同生活、公共利益、公共需求、公共价值等,较之自由主义,为社会团结奠定了更加可靠的基础。但是,它讲的共同善并未发展到生产资料公有制。显而易见,社群主义不过是对自由主义的补充和修正,不过是在为与私有制相适应的社会公共生活辩护,本质上它仍是资本主义政治哲学。另外,社群主义过于强调社会善,这既会导致社群对自我的压制、对个体权利的忽视,也会导致自我对社群批判、反思能力的丧失。《共同体》一书的作者齐格蒙特·鲍曼就认为,如果忽视个人权利,团结就可能被异化为法西斯主义、种族主义和专制极权主义等。因此,他一边讲共同体,一边又对社群主义保持警惕。

(二)共同体认同与社会团结

认同由“认”和“同”组成。“认”即确认,“同”即同一。认同乃是对“我是谁,我们是谁”“我和谁同一”的追问。认同的基础经历了一个从个体主义转向共同体主义的过程。最初,认同以个体为基点,一方面指个体的自我确证,另一方面指寻求他者与自我的相同。随着认同理论的不断发展和社群体主义的兴起,“认同”走进了社群主义的视野。社群主义认为个体最终是由他所在的共同体决定的,个体只有认同共同体,才能获得自我价值,并产生和谐的共同体。以社群主义为基础的认同即共同体认同。共同体认同即个体认识到他(她)自己属于特定的共同体,并且也认识到共同体对他(她)而言的情感和意义。共同体认同本质上是一种集体观念,包含着认可集体的信仰、价值、规范和行动,体现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共同体认同包括团队认同、民族认同、国家认同、国际认同等。共同体认同既表达了组成共同体的各成员之间的相似性,也显示了某共同体区别于其他共同体的个性,还宣示了自我属于某一共同体的合法性。

共同体认同区分了“我们”和“他们”,认为“我”属于“我们”这个群体,而不属于“他们”那个群体。认同的英文单词identity,也译作“特性”“身份”“同一性”等。共同体反映了成员的身份认同,鲍曼指出,在共同体中,“我们”区别于“他们”,“不再存在‘模棱两可的’情况,谁是不是‘我们中的一员’,这是显而易见的,不存在混乱状态,也没有混乱的理由———没有认识上的含糊不清,因而也就没有行为上的摇摆不定”。共同体认同即和自己的同类结成一体,从而确立自己在共同体中的身份以及所属共同体的本真意识。

共同体的团结离不开共同体认同。首先,共同体成员团结的前提是他们拥有共同的身份和资格。个体只有获得与其他成员相同的身份和资格,才能对共同体产生归属感和认同感,才能与其他成员平等相处、携手共进。对此,泰勒指出,身份认同直接影响共同体的团结,因而成员要平等地相互尊重和认可;沃尔策指出,没有成员资格的人是无国籍、无保障的人,他们被排除在共同体的安全和福利供给之外,他们处于无穷无尽的危险状态中。身份认同还促使个体利益与共同体利益二者的统一。一方面,个体在共同体中实现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个体为了共同体利益而舍弃、牺牲自己的私人利益。其次,文化认同是共同体认同的根基,是以共同的历史和文化作为纽带把共同体成员团结在一起。麦金太尔认为,“我”不仅指我自己,而且代表着我所在的共同体的历史和传统。桑德尔认为个体的身份是由其所属的共同体定义的,是共同体及其文化决定了“我是谁,我们是谁”,而不是自我自由选择的结果。社群主义的重要研究者丹尼尔·贝尔认为,记忆性社群“就是一群互不相识的人,他们的日常生活和思想里有一种共同的历史……这种社群提供了一种道德传统,有助于表述我们生活中的一致性,使我们有义务来促进我们的历史中所记忆和期望的理想,把我们的命运与我们的前辈同时代的人以及后代连结在一起”。因为个体有共同的身份及归属感,有共同的历史、文化和传统,共同体才会充满活力和凝聚力。再次,共同体认同本质上是一种集体观念,它意味着共同体成员拥护共同体。这包括对共同体忠诚,对共同体的共同信念、共同主张和共同行动予以理解和支持,为共同体的发展繁荣尽心竭力等。丹尼尔·贝尔指出:“多数人觉得他们和自己民族的历史与命运紧紧相连……我们对自己的民族在整个历史上的行为,不论好坏,都是一种道德责任感。”国家是最典型的共同体,社群主义强调爱国主义,认为爱国主义即具有特定国籍的人对国家的忠诚,认为爱国主义能增强国家的团结与凝聚。最后,共同体成员要和谐相处、互帮互助。共同体成员有共同的生活目标,因此愿意合作,愿为共同利益而协力奋斗。共同体成员有共同的生活观,志趣相投,因而能够相互尊重与承认、相互帮助、相互激励、共同进步。社群主义批评自由主义原子化的人际关系导致个人对他人和社会漠不关心,使得社会松散。综上,只有在共同体内形成一种良好的认同,才会出现紧密团结的局面。

共同体认同之于社会团结也是有限的。首先,认同的层次性如果处理不好,会危及社会团结。现代社会中的个体具有多重身份、多个角色。在多民族国家,个人既是国家共同体的成员,也可能是某个民族共同体的成员。这对他来说,就涉及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这两种共同体认同。由于各种复杂因素,这两种认同未必一致。当出现不一致的时候,就会产生社会团结问题。现当代西方国家的有些民族过于强调自身的认同,而对国家采取敌视态度,这种民族认同所导致的结果不是团结,而是为国家分裂提供理由和借口。其次,认同的团结作用主要限于共同体内部。“在一个共同体内部,成员资格像冬天房间里的炉火,让人们围坐在一起并且感到温暖。在不同的共同体之间,成员资格则像一道‘篱笆’,它不仅区分出了‘我们’和‘他们’,而且把‘我们’与‘他们’隔离开了。”认同促进共同体内部的团结,但对于其他共同体,人们可能漠视或敌对。这种情况一旦发生,认同不仅无助于共同体间的团结,而且会造成隔阂或战争等。最后,共同体认同忽视团结的差异性基础。团结是在差异性基础上的和睦相处与联合统一,没有差异,就无所谓团结。团结需要的是和而不同,而不是强制同一。现实生活中到处充满差异,如果不给予差异应有的尊重与承认,强行抹杀差异,强制认同,不但不能达到团结的目的,甚至会引发更严重的问题。

三、社群主义团结观对社会团结建设的启示

社群主义重视共同善,强调个体对共同体的认同,这与自由主义专注于个人权利、讲求中立性相比,更能促进社会团结。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倡导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更亲近于社群主义而不是自由主义。巩固和发展我国的社会团结,要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大力培育公民美德,大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共享社会劳动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同时,我们也要从学者们对社群主义批判中得到启发:认真对待个性和差异,在个性和差异性基础上追求共同性或同一性;在坚持集体主义的过程中大力发扬民主,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

我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维护我国社会团结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民族认同。民族认同是各民族对自己身份和角色的认定,即把自己看作是民族共同体的一部分。民族认同具有高低不同的层次,低层次的认同即对自己所属的“小”民族的认同,高层次的认同即对自己所属的“大”民族的认同。高层次认同建立在低层次认同的基础之上,低层次认同应自觉服从和维护高层次认同。我国低层次的民族认同即56个民族中各民族内部自身的认同,高层次的民族认同即中华民族认同。我国加强民族认同、培养民族归属感以促进民族团结,其目标是实现各民族内部的团结的前提下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

在社群主义那里,民族是社群的一种。戴维·米勒认为民族同胞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团结性社群关系,他指出,共同体的团结“存在于人们共享民族认同之时,而这种认同是由人们作为具有共同的民族精神的相对稳定的群体的一员来定义的”,“没有一种共同的民族认同,就不可能把公民聚集在一起;而没有公民资格,民族就不能实现全体人民决定未来这一积极理想……公民将自己看作是集体的一员,对促进公共利益负有责任”。民族认同是民族团结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民族认同,就没有民族团结。民族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本和源泉,没有民族认同,民族团结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民族认同中的文化认同是非常重要的维度。以文化认同的方式形成的文化共同体中,人际关系靠习俗、信仰、语言等文化因素来维系,共同体成员由团结合作精神和互助友爱精神而凝聚在一起。我国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为实现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统一与整合,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宗教观教育,要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大力进行民族团结建设、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要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让少数民族民众产生身份感、归属感,提升国家认同程度。

在社会团结问题上不能眼光狭隘,我们要将国内社会团结发展到国际社会团结。各个国家之间密切联系,休戚相关,命运与共,这在世界普遍交往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表现得尤为明显。如果各国只强调自身的认同,就不可能有世界大团结。走出藩篱天地宽,各个国家只有树立全球意识,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加强团结协作,才能战胜共同面对的危机,从而为自己赢得和平、安宁与繁荣。

论文出自:《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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